|
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Mar 15, 2024 22:45:29 GMT -5
种通过司法判决限制个人行使行为能力的法律框架案例: 限制行为能力的判决:法官可以限制十三岁以上患有毒瘾或永久性或长期精神改变的人的某些行为的行为能力,且其程度足够严重,前提是他或她认为行使自己的行为能力或她的完全行为能力可能导致其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CCCN》第 32 条第 1 款)对于此类行为,法官必须指定必要的支持,并通过合理调整明确职能基于个人的需要和情况(CCCN 第 32 条第 2、3、43 和 102 款)。 无行为能力的判决:在例外情况下,当该人绝对无法与周围环境互动并以任何适当的方式、手段或格式表达自己的意愿且支持系统无效时,法官可以宣布该人无行为能力并指定一名监护人。 因挥霍而被取消资格的处罚:因挥霍资产管理而导致其配偶、同居者或其未成年或残疾子女遭受财产损失的,可以被取消资格(《CCCN》第48条)。取消资格 指定支持很重要,它必须协助被取消资格的人实施生前处分行为以及法官在判决中规定的其他行为(CCCN 第 49 条和第 102 条)。 综上所述,我们 垃圾邮件数据 观察到,根据《守则》纳入并统一的规定,可以看出,残疾人与无行为能力人并不相同,有必要存在一个残疾人。司法程序必须通过法院裁决来达成一致,否则,我们不能断定残疾人是无能力的同义词,我认为这种观点不仅应该在规范的解释中占上风,而且在正义中也应该占上风发生在守则改革之后[20],以及目前[21]。 七欺骗合法人 Zannoni [22]教导说,欺诈可以被定义为合法的,任何在合法的外表下隐藏最终原因、非法动机的法律行为:从遗产中扣除,如果在死亡时发现其中,属于世袭遗产的一部分,即在具有正式合法性的合法交易的掩护下,为了逃避与合法继承有关的规定而达成的一种做法,从而损害合法继承人的利益。 简而言之,我们认为,欺诈行为只不过是通过看似合法但实际上并不合法的法律行为进行的操作,因为其所追求的目标或目的正是为了影响法律规定的强制继承人的合法部分,例如,通过公司章程;隐瞒捐款的强迫继承人的模拟捐款;转让公众有限公司股份、设立信托等。
|
|